根据《关于 2020—2021 学年学生实践和创新成果奖励申报的通知》要求,学院团委根据证明材料,对照《安庆师范大学学生实践和创新成果奖励办法(试行)》(校政字〔2021〕27 号)组织学院初审,现将拟推荐上报结果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。
公示时间:2021年12月31日-2022年1月2日
公示期间,若有异议,请向学院团委反映(电话0556-5303806)。
新葡的京集团3512vip团委
2021年12月3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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